
长城吉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适合人群 | 期限最长至70/80/88周岁/终身 | 0-60周岁可投保
1 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150000 |
若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罹患主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向您返还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同时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主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
主险合同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以三次为限,当累计次数达到三次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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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症疾病保险金 | 250000 |
若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罹患主险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向您返还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同时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罹患主险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每种中症疾病只给付一次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中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
主险合同中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以两次为限,当累计次数达到两次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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