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众综合意外保险计划
适合人群 | 期限最长1年 | 18-55周岁可投保
1 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突发急性病医疗费 | 100000 |
意外身故伤残
10万
意外医疗
1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突发急性病,保险人就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保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每次免赔0元,剩余部分按100%赔付,门急诊限额与意外医疗限额一致(急性病门急诊限额与急性病医疗限额一致);未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或结算的,对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保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每次免赔100元,剩余部分按80%赔付,门急诊限额1500元(急性病医疗门急诊限额500元);并且,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所负保险责任期限可按下列约定延长:门诊急诊治疗者,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以门诊急诊延长15日为限;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仍在住院治疗的,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90日为限。
意外住院津贴
30元/天
突发急性病医疗费
1000元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突发急性病,保险人就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保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每次免赔0元,剩余部分按100%赔付,门急诊限额与意外医疗限额一致(急性病门急诊限额与急性病医疗限额一致);未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或结算的,对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保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每次免赔100元,剩余部分按80%赔付,门急诊限额1500元(急性病医疗门急诊限额500元);并且,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所负保险责任期限可按下列约定延长:门诊急诊治疗者,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以门诊急诊延长15日为限;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仍在住院治疗的,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90日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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