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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往期专题 险种专题第51期 2011/8/23
购足生育保险,当个幸福妈妈
在现实生活中,妇女既承担着社会物质资料再生产的重任,同时又是人类自身再生产的主体。但长期以来,往往人们对物质资料的生产比较重视,而对妇女在人类再生产中的价值作用重视不够,形成这种认识的原因是多方面。首先,物质生产的劳动耗费比较直观,生产成果的价值在商品社会中能直接表现。所以通过物质资料生产创造的价值以及这种生产对社会的贡献易得到社会和家庭的承认。而人口自身的再生产无论在生产方式、程度、还是成果意义上都与物的生产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生产的价值表现十分复杂,人们对这种价值的认识要受到一定的社会及经济发展条件的影响和制约。其次,由于生产方式的不同,而形成了不同的价值观,尤其是商品经济发展以后,人们习惯于用商品的价值观念来权衡贡献,妇女从事的生育劳动和家务劳动服务于人口再生产,不能表现为商品和价值,因而往往不被社会承认。第三,由于性别使然,女性的生育活动被部分人片面地看成是女性的本能和天职,看成是与社会无关与生产活动相分离的个人活动,女性因生育而被迫造成的学业、事业中断被视为女性天然的弱点。
 事实上,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是相互依存又相互作用的。但从人类是客观世界的主宰的角度看,人类自身的生产远要比物质资料的生产重要得多,深远得多。早在一百多年前 …[详细]
生育保险是女性权益的重要保障
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使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帮助她们恢复健康,回到工作岗位。其主要作用有:一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人类繁衍、世代延续,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艰辛,理应得到社会的补偿。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已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详细]
生育保险的办理
生育保险的办理程序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详细]
生育保险的缴费
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妇女,只要累计缴纳保险费满一年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就算中间中断也没关系;也不需要一次性缴纳所有保险费,只要按每个月缴纳就行。但是必须注意时间上的问题,生育保险一般是不能补缴的,即孕妇在参保期间分娩才能享受生育报销,否则亦无法享受这一待遇 …[详细]
生育保险的报销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详细]
生育保险的津贴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详细]
购买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的现状
目前,我国生育保险的现状是实行两种制度并存:第一种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详细]
生育保险的特点
在我国,生育保险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项目并列为社会保险5大项目,但它又不同 于这些项目。在社会保险体系中,生育保险就其基金规模而言是一个“小”险,就支付期限 而言是一项“短”险,但它所具有的扩大再生产性能,在社会保险体系中却具有唯一性。生 育保险除上述唯一性外,还具有以下特 …[详细]
购买生育保险的注意事项
1、生育津贴是按月发放的,所以建议员工产假结束后去办理报销,这样生育津贴会一次性发放。2、独生子女证在街道或居委会办理,但双胞胎无法办理独生子女证,因此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报销时需要说明一下,医院的相关住院记录上面也会写明是双胞胎的 …[详细]
如何购买生育保险?
准备怀孕的准妈妈们一般都会买一份保险来保障母子平安,不过大部分传统的寿险和健康险产品都明确地将怀孕引起的各种事故和疾病列为除外责任,因此,此时选择寿险并不能满足孕期特殊的保障需求。由于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保险公司对孕妇投保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一般怀孕28周后投保,保险公司不予受理 …[详细]
小编说事
当妈妈的女性是最幸福的,作为即将或者计划当妈妈的你,是否已经有准备了一份充足的生育保险保障自己呢?祝福每一位幸福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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